上海市静安区第一中心小学2022年秋季招生工作即将开始。全市应用“一网通办”网站(zwdt.sh.gov.cn)和“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”(shrxbm.edu.sh.gov.cn),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。为降低疫情因素对儿童入学的影响,切实做好本校户籍对口适龄儿童的入学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:
一、招生对象
2015年9月1日—2016年8月31日出生,年满6周岁,户籍在本校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。
二、招生范围
江宁路街道景苑居委
江宁路街道又一村居委
江宁路街道北京居委(西康路以西区域)
静安寺街道三义坊居委(胶州路以东区域)
曹家渡街道叶庆居委(武定路以南区域)
三、验证与录取
验证时间:7月4日—7月10日第一批网上验证,7月25日—7月26日第二批网上验证。
验证方法:“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”集中调取“一网通办”电子证照信息,进行网上比对。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。
学校对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网上校验。如果符合录取条件的,通过验证;如果需进一步校验证件的,学校将联系家长提交补充材料(照片或扫描件)至学校招生专用邮箱:yzx_ysx@163.com。
录取告知:7月10日—8月15日,凡是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,学校将陆续发送入学告知信息给家长,请注意查看手机短信。
入学报到:8月15日开始,学校向一年级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,并告知报到事项。
四、录取办法
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籍在对口地块满2年(适龄儿童及父母的入户时间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);户口簿户主为儿童本人、父或母;房屋产权人\承租人为儿童本人、父或母;每户户籍地址5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的机会(多胞胎和二孩除外)。
当对口地块适龄儿童报名人数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数时,本校综合户籍迁入及房产情况等因素,根据以下排序,按批次录取;超出招生计划部分的适龄儿童,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。
批次 |
入户情况 |
产证情况 |
备注 |
第一批 |
报出生 |
产证上适龄儿童及父母拥有产权份额的总和不少于房屋产权的1/3; 若公租房,承租人为适龄儿童的父或母。 |
首批录取 |
第二批 |
非报出生 |
产证上适龄儿童及父母拥有产权份额的总和不少于房屋产权的1/3,按所占份额总和从高到低排序; 若公租房,承租人为适龄儿童的父或母。 |
满额为止 |
第三批 |
报出生 非报出生 |
产证上适龄儿童及父母拥有产权份额的综合少于房屋产权的1/3。 |
视儿童入户时间(报出生/非报出生)及房产情况等综合因素排序。 满额为止 |
注:本招生通告所称的“产权份额”,按份共有时,指产权载明的权利人分别拥有的份额比例;共同共有时,产权载明的权利人分别拥有的份额=(1/产权载明的权利人总人数)*100%。 |
执行上述录取办法后,学校若有剩余名额,对于父母一方入户不满两年的,产证上适龄儿童及父母拥有产权份额的总和不少于房屋产权1/3的,将视入户不满两年者的情况、儿童入户时间(报出生/非报出生)及房产情况等综合排序。持租用居住公房凭证,承租人为适龄儿童的父或母的,参照执行。
五、友情提示
1.网上验证安排时间以及入学告知短信发送等环节有先有后,凡在规定时间内均属正常安排;如超出规定时间家长可来电咨询。
2.2023年起,静安区第一中心小学实施并执行儿童及父母的户籍须在对口地块满3年对口入学的办法。
六、招生咨询
咨询电话:62471757 联系人:沙老师
咨询时段:6月4日—8月15日(工作日)9:00—11:30 14:00—17:00
上海市静安区第一中心小学
二零二二年六月